“偶像”死了 - 中国企业家 - 李岷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94 次) 时间:2002-02-04 17:23:27 来源:李岷 (哪呢) 原创-IT

“偶像”死了
创业型企业家重新定位话题
文/本刊记者 李岷

一般舆论认为,像叶龙、王志东这样的创业者出局从根本上是资本意志使然,企业家的经营业绩不尽如人意、对企业发展方向的看法和股东产生歧异,资本自然会让企业家走开。而从另一个向度,基于观察企业家的立场,从角色学的意义考察认为,我们是否可以以为,他们令人不无惋惜的去职是因为他们在与资本的博弈中,没有能够有意识、有节奏地完成自己角色的重新定义?从而,我们是否可以把这些看似偶然的事件当作是中国创业型企业家一轮自发的重新定位和角色调整?
就在早期中国创业型企业家们那里,这种重新定位的课题都还没有被明确地提出来,人们倚赖于“企业家的企业”(如“张瑞敏的海尔”、“倪润峰的长虹”)的概念更重于“企业的企业家”概念——这种情况的背景是国有大股东那张模模糊糊、若隐若现的脸——这使得一方面,创业企业家们没有明确的负责对象,另一方面,德才兼备的张瑞敏们有能力在经营层与董事会、股东三者的共事中取得现实中最强的话语权。于是,创业型企业家们创业时在一线、稳定期时也在一线,永远在一线,要退,就退不下来,要退,就退出麻烦。
而现在,资本、尤其是私人资本、风险资本的步伐在创业型企业家身后紧紧相逼,即使是国有股东,现在对股东利益的要求也越来越明确。企业之间的较量不单是企业家的较量,也是董事会的较量、资本的较量;在企业内部,股东、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合作和制衡关系,更多的是靠制度和角色来定义,话事权不是向能人流动,而是依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分别流向不同的角色。——王志东即使是新浪天生的符号和象征,即使他的离去可能给新浪造成严重震荡,都不在话下——只要其变动在制度框架下,只要这是资本的选择。
“偶像”死掉,中国创业型企业家的旗帜功能大为减失。迈过创业期后,企业里不能只有创业型企业家一种角色跳舞。投资专家赵炳贤印证了此必要性,他认为,企业在过了创业期,开放资本后,必然需要资本和创业者之外的第三种人——经理人——的引进,建立和平衡资本、创业企业家、经理人三者关系是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必然课题,也是永恒课题。而美国企业的例子也顺手拈来:要么,像苹果的乔布斯那样,选择离开,另起炉灶,要么像微软的比尔,居高望远,成为把握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的舵手,或者像比尔的创业伙伴保罗·艾伦,彻底从公司事务中脱身,当一个不用天天到微软上班的股东、董事。
中国也有样板,比如柳传志。由于他早早注意培养以杨元庆、郭为为代表的职业经理层,在企业内外又有极高的声望和极强的人格力量,所以目前他可以说是介于大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一座桥梁,在投资者那里,他能以联想立场去谈判和沟通,面对职业经理人,他又是大股东的某种化身(现在他本身就是联想控股董事局主席)。——杨元庆曾不讳言:“和大股东沟通就是和柳总沟通。”
还有和王文京一块儿创立用友的苏启强。他从用友退出后,又陆续投资了连邦、雅宝、8848等企业,都只当董事长,公司交给职业经理人去打理。
据本刊目前所知,在近期去职的这几个创业型企业家中,童家威选择了重新创业,叶龙的理想是到一家喜欢的公司,做一个持股董事长。无论如何,在开放资本、企业上路后,创业型企业家都面临重新定位的问题,如果凭着惯性,长期坐镇经营一线,要么对企业是危险的,要么对自己是危险的。
“偶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