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普康柏合并还需美国FTC与欧委会批准 - IT观察 - 河南海河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6 次) 时间:2002-01-10 16:48:09 来源:河南海河 (河南海河) 原创-IT

自从惠普最大个人股东帕克德家族基金会反对合并后,合并案迷雾渐起,更不容忽视,合并还面临着两个巨大压力:FTC(或美局法部)与欧委员会的批准

  【eNews专稿】惠普与康柏的世纪并购案因为许多不确定因素而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目前该并购计划除了惠普家族的反对之外,还面临其它两重阻力,其一是要获得美国局法部或者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批准,其二是要得到欧洲委员会的首肯。

  不过这项价值200多亿美元的并购案目前也笼罩在’反托拉斯’的阴云之下。现在问题的核心是,惠普与康柏的并购案会不会削弱竞争、合并之后消费者可选择的机会是不是更少了?目前可以肯定,只有这两个机构在进行深入的调查之后,并表示赞成,惠普与康柏的高层领导者才可能进行股东投票的计划。

  惠普的信心

  去年,通用电气公司(GE)对霍尼韦尔国际公司(Honeywell)的并购计划失败了,虽然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同意了这起价值420亿美元的并购计划。但是,当它们向欧盟请求批准时,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否决了此计划。同样,美国电信巨头MCI/WorldCom和Sprint也没有说服欧洲委员会同意它们价值1150亿美元的合并……原因都只有一个,’巨无霸’们的合并只可能削弱市场竞争,增加垄断程度。那么又有什么理由相信惠普与康柏的并购一定会成功呢?

  就目前这两个机构的活动时间表来看,到明年一月底恐怕都不能够批准此并购计划,而惠普也称它预期可以明年二月至六月底进行股东投票。惠普的女CEO,凯利·菲奥里纳和其它高层管理者一样,他们对获胜充满了自信,称他们已经做足了’功课’,因为他们从通用电气的并购案中获得了失败的教训–‘面临复杂的并购过程,千万不要做草率的决定。’菲奥里纳在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们在给银行打电话之前,就已经对这些委员会的规章制度研究了几个星期。惠普与康柏的并购案并不同于通用电气与霍尼韦尔的并购案,而我也不是突发奇想,或者心血来潮要搞并购,而是经过长期深思熟虑的结果。’她还自信地认为无论是惠普还是康柏都已经做好准备面对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等机构的提问。

  不过就目前来看,欧洲委员会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可能会非难的问题在于这两家公司是否有着高度紧密结合的市场份额。菲奥里纳相信,这对惠普和康柏而言不是问题,因为它们在PC机与低端服务器市场上拥有无数的消费者,而这样大众化的市场本身就应该’开放搞活’,鼓励竞争,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遇到的障碍越小越好。而且在此市场上,价格竞争一直都很激烈,这不是因为并购案就可以改变的。这也是与通用电气与霍尼韦尔并购案的最基本的不同之处。
  FTC还会象过去那样好说话吗?

  过去,惠普也曾经并购过一些公司,都获得FTC的首肯,因此它与FTC并不是头一回打交道了,可谓经验丰富,并且这次它与欧洲某些国家已经就一些小问题上取得了一致性意见。但是这个拥有63年历史的IT业长青树从来没有直接与欧盟打过交道,另外,它也从没有进行过这么大的并购案。不过,在FTC问题,惠普还是很有信心,能够’搞定’的。

  目前某些法学专家均认为此并购案可以获得美国政府的通过,因为合并后的惠普与康柏将退出足够多的服务器市场,以让FTC满意。汤姆·凯贝尔曾经担任FTC反托拉斯部的领导者,他说:’但是在欧洲,情况就不太明朗了,如果这个并购案被批准,恐怕会有更多的类似于霍尼韦尔的并购案被提出来……,并且对欧洲的竞争者而言,合并之后的惠普与康柏力量将更强大,对他们是直接的威胁。’

  根据1976年的《哈特—斯科特—鲁迪南法案》(the Hart-scott-Rodino Act)的规定,任何可能取得垄断地位的收购(具体是否达到垄断地位将依据其1914年《克莱顿法》判别)均须事先向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事先申报以接受审查,如构成垄断将构成违反反托拉斯法而不获批准。此法案还规定,对于提交的并购计划,反托拉斯机构可以有一段充分的时间来调查,并且要事无巨细地考虑到所有方面。因此,早在9月25日,惠普通与康柏就开始与FTC就某些规章进行讨论,并将它们将并购的意向进行了汇报。在惠普与康柏的并购案提交给FTC之后,其称将在30天之内答复,届时FTC将表态是支持这次的并购,还是需要惠普与康柏进一步提供补充的消息。果然,到了10月25日,FTC称要更深入调查,惠普与康柏也提供了它所需要的信息。虽然人们并不能够确切知道FTC所需的证据是什么,但是从惠普的援助律师拉里·宋士宁那儿却得到一个暗示。拉里·宋士宁称:’我们提供了不同领域内所占的市场份额,包括PC机,低端服务器,高端服务器等等,面对FTC的某些忧虑,我们还设计了潜在可能的解决方案。’

  据悉,无论是惠普还是康柏都有一段’合理的时间’来提供所需要的证据或者信息,克里斯·开普顿也是一位反托拉斯专家,他说:’你可以想花多久的时间都成。但是就目前的形势,要想FTC完全同意,还有一定难度。’一旦惠普与康柏同意了FTC的任何要求,FTC还需要30天的时间来继续它的调查,并且与各领域内的专家一起讨论,包括经济学家,甚至它还有可能派人与消费者和元器件供应商、卖主、甚至是与惠普与康柏的竞争对手讨论,然后才能做一个结论。

  如果FTC最终认为该并购案将会削弱市场竞争,并给消费者带来利益上的损害,那么摆在惠普、康柏与FTC面临的还有三条路:一是同意赔偿,无论是惠普还是康柏都可能会被剥夺某些资产,二是FTC或者会做一个初步的禁令(不允许并购后的它从事某些经营活动),三是惠普、康柏放弃并购。
 
  难咬的硬骨头–欧洲委员会

  欧洲委员会的处理过程就更加严格了,时间安排上也没有FTC那么灵活,这也就是为什么惠普与康柏还没有在欧洲提交它们的并购档案,因为一旦此过程被启动,就再也没有回头的路了。

  在与欧洲委员会打交道时,无论是惠普还是康柏,当它们确定要合并之后,都要求签署一个协议,并在7天内通报欧洲委员会,这与FTC不同,后者只需要写一封有合并意向的信就成了。其实早前,惠普与康柏的代表就已经与欧洲委员会方面的官员见面了,并决定将以何种方式解决欧洲委员会对此并购案的困惑。开普顿称:’它们需要的文档简直是惊人的,甚至比《哈特—斯科特—鲁迪南法案》所要求的文档都多。’目前有消息称,在今后几周内,惠普与康柏将向欧洲委员会提交并购的通知报告。先前,提交给FTC审查有关文件多达数百箱,这些文件也将被交给欧洲委员会,这显然是因为不想因为提供的文件不同,而导致FTC和欧洲委员会调查的结果也不一样。惠普与康柏甚至都公布了许多机密性的文件,并真切地希望可以达成一致的结果。

  在接到报告的最初的30天内,欧洲委员会将必须决定此并购是否存在某些疑问,如果是,那么惠普与康柏就能够及时提供补救措施了。但是,如果欧洲委员会还是不能够做决定,那么它将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中,这将耗时四个月。这当然是惠普与康柏不想面对的情况,因为到那时,说明欧洲委员会对并购的结果已经产生了严重的担忧,而惠普与康柏必须使出浑身解数来证明它的担忧是多余的。如果欧洲委员会和惠普与康柏达成一个解决方案,则委员会可以批准它们的并购,如果很不幸的无法达成协议,则委员会将做出禁止并购的决议。当然此时还可以向欧洲的两个最高法院提请上诉,就像通用电气、MCI/WorldCom在并购案失败后都曾经提起过上诉。不过专家称,想要推翻欧洲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几乎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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